【明醫雜著 卷一 醫論 飲食勞倦12】
東垣論飲食勞倦為內傷不足之証,治用補中益氣湯。
《溯洄集》中又論不足之中,又當分別飲食傷為有餘,勞倦傷為不足,予謂傷飲食而留積不化,以致宿食鬱熱,熱發於外,此為有餘之症,法當消導,東垣自有枳朮丸等治法具於飲食門矣。
其補中益氣方論,卻謂人因傷飢失飽,致損脾胃,非有積滯者也,故只宜用補藥。
蓋脾胃全賴飲食之養,今因飢飽不時,失其所養,則脾胃虛矣。
又脾主四肢,若勞力辛苦傷其四肢,則根本竭矣。
或專因飲食不調,或專因勞力過度,或飲食不調之後加之勞力,或勞力過度之後繼以不調,故皆謂之內傷元氣不足之症,而宜用補藥也。
但須於此四者之間,審察明白,為略加減,則無不效矣。
愚按飲食勞倦頗同而理異也。
王安道先生曰︰勞倦傷、飲食傷二者,雖俱為內傷,不可混而為一。
夫飲食受傷而留滯不化,則有餘矣,有餘者瀉之;傷飢失飽致損脾胃,非有積滯,則不足矣,不足者補之。
如東垣枳朮丸之類,雖曰消導,固有補益於其間,然亦施於不甚傷者耳,原非以為通行之藥也。
蓋停滯之物,非枳朮丸之力所能去者。
若泥於消導而弗知變,則不善用前人之意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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